【反競爭】2房委會清潔外判商及3董事涉合謀定價 競委會入稟禁制有關違法行為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12/14 16:25

最後更新: 2021/12/14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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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今日(14日)向審裁處入稟,指控2間房委會清潔外判商及三名董事涉合謀定價。(曾耀輝攝)

競委會今日(14日)向審裁處入稟,指控2間房委會清潔外判商及三名董事涉合謀定價,違反「第一行守則」,要求處方向有關人士施加罰款、收取調查費及訟費,取消他們董事的資格及禁止兩間公司從事相關違法行為。

2018年海麗邨清潔工罷工事件揭發有房委會外判商壓榨員工,同時被揭發署方清潔合約涉合謀圍標,競委會在2017年接獲投訴後展開調查。

案情指,「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民順清潔有限公司」及三名董事陳明珠、鄭業釗及鄭學權在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間,就提交予房委會的17份標書交換商業敏感資料,有關招標涉及房委會管理的公共屋邨及其他大廈的清潔服務。

競爭會在調查期間發現,香港工商辦公室電腦內,有捷徑連結民順的電腦系統,用以查閱民順的敏感商業文件,包括其參與房委會及私人屋苑招標項目文件;兩間公司共用辦公室及電腦系統;香港工商准許民順員工在其辦公室營運;甚至出現同一員工處理兩間公司財務計劃書及標書。

調查亦發現,兩間公司提交的標書中,部分項目定價相同或相近,兩間公司在一次提交標書中甚至出現相同錯處,故有理由相信有關行為構成合謀定價,嚴重違反競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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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會行政總裁畢仲明表示,調查人員在香港工商的辦公室執行法庭的搜查令期間,有人試圖刪除相關連結捷徑及大量與調查有關的商業文件,競委會已將相關妨礙調查的行為交予警方作刑事調查。

踏入競爭法生效的第七年,該會主席陳家殷指,未來該會將針對影響民生、數碼市場、欺騙政府部門的違反競爭行為而採取調查行動,他舉例,裝修公司合謀定價則影響民主。

他補充,欺騙政府的調查範疇可分為採購公共物品及騙取政府資助計劃兩方面,投資過程中有圍標的行為都會調查,競委會強調,競爭法實施後,明白市民不會允許反競爭行為出現,

競委會成立至今共調查12宗個案,陳家殷不認為該會調查宗數少,因為疫情爆發影響調查進度,而每宗案件涉及大量調查文件,需時3至4年處理一宗案件是好合理,強調當調查人員熟習調查程序後,相信調查時間可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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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麗娜